青島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8—2019學年度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企業實踐工作的通知
http://m.wandqa.cn2019年02月20日 16:23教育裝備網
青教辦字[2019]21號
各區、市教體局,各中等職業學校:
根據《關于開展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企業實踐工作的通知》(青教辦字〔2018〕90號)精神,為進一步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企業實踐工作,現將做好2018-2019學年度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企業實踐工作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明確責任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制定本單位教師企業實踐工作方案,遴選確定合格的教師企業實踐基地,健全切實可行的教師企業實踐經歷認定機制。單位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明確責任部門,嚴格企業實踐考勤制度,校內公示教師企業實踐時間和實踐基地,杜絕企業實踐學分認定中弄虛作假。
二、落實計劃,注重實效
各單位嚴格按照上報的教師企業實踐計劃開展企業實踐工作,使教師通過有計劃、有針對性地企業實踐,完成一份實踐總結,一份專業課程建設報告,把企業實踐收獲轉化為教學資源,進一步推動教育教學改革與產業轉型升級銜接配套。
三、學分認定,平臺上傳
各單位根據青教辦字〔2018〕90號要求,于2019年8月31日前,將《2018-2019學年度教師企業實踐鑒定表》(附件1)和《2018-2019學年度教師企業實踐匯總表》(附件2)分別報市教育局和各區市教體局(附件2需在學校公示后上報)。市教育局和各區市教體局對照公布的實踐計劃審核確認后,由各單位上傳市教師培訓管理平臺。
四、其他事項
教師到企業實踐學分按照學年度登記,到企業實踐考核合格,每滿一個月計20學分,5年累計到企業實踐不少于6個月,學分登記不超過120學分。
未盡事宜,請與市教育局職教處、人事處聯系。
職教處聯系人:孫素娟,電話:85912847
人事處聯系人:張文學,電話:85912935
青島市教育局
2019年2月18日
責任編輯:董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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