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于印發《福建省高中階段教育質量提升計劃》的通知
http://m.wandqa.cn2019年02月21日 10:51教育裝備網
閩教基〔2019〕8號
各設區市教育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局、經濟發展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
《福建省高中階段教育質量提升計劃》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9年2月17日
福建省高中階段教育質量提升計劃
為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全國教育大會關于辦好高中階段教育的部署和教育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攻堅計劃(2017—2020年)》(教基〔2017〕1號)要求,進一步鞏固我省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提升教育教學質量,滿足適齡青少年接受高中階段教育的需求,根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發展現狀
高中階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是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環節,是學生從未成年走向成年、個性形成、自主發展的關鍵時期,肩負著為各類人才成長奠基、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的使命。黨的十八大以來,我省高中階段教育穩步發展,普及水平穩步提升,教育教學改革穩步推進,優質教育資源不斷擴大。目前,全省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超過96%,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達標普通高中占比超過80%、在校生超過90%,中等職業學校全部實現達標。
雖然我省高中階段教育已實現全面普及,但仍然存在短板:普通高中布局結構還有待優化,發展不平衡問題還比較突出,部分地方公辦高中經費保障機制尚未全面落實,學校建設債務尚待化解,個別地方和學校辦學條件還不能滿足現有課程教學需要,不少學,F有辦學條件、教師配置不能適應高中新課程實施、高考綜合改革需要,一些學校辦學規模偏小、教學質量不高;中等職業學校辦學條件亟待提升,“雙師型”教師仍然短缺,吸引力不強問題仍較突出,普職協調發展任務仍然艱巨。這些問題和困難影響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成果的鞏固擴大與教育質量的穩步提高。
二、總體要求
(一)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加強省級統籌,落實市縣政府主體責任,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發揮中央和省級支持政策的引導激勵作用,形成攻堅合力。
——堅持問題導向。綜合考慮規模、結構、質量和條件保障,對照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和高中階段教育質量提升新要求,找準突出問題,聚焦薄弱環節,集中力量補短板、調結構、促改革、提質量,從規模擴張轉向內涵發展。
——堅持協調發展。進一步確立職業教育在國家人才培養體系中的重要位置,把發展中等職業教育作為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重要基礎,對接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人才需求,統籌管理高中階段教育,優化高中階段教育結構,鞏固提高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水平,實現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
——堅持改革創新。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深化教育管理和資源配置方式改革,健全治理結構,完善治理體系,提升治理能力,著力破解制約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保障高中階段教育持續健康發展。
(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全省高中階段毛入學率保持在96%以上,高中階段教育普職比保持大體相當;高中階段學校布局與資源供給、教師隊伍配置、辦學條件配備、經費投入保障、教育管理體制機制適應辦學和課程改革需要,內涵建設水平、教育質量明顯提升。全省培育50所左右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設學校、100所省級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建設學校,建成35所左右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50所左右省級示范性現代中等職業學校。
三、主要任務
(一)鞏固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立足我省高中階段教育全面普及的現實基礎,重視高中階段教育普職協調發展,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殘疾學生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等特殊群體接受高中階段教育機會。統籌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城鄉一體化發展,加快推進初中辦學水平和質量提升,改革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制度,引導更多的初中畢業生接受合適的高中階段教育,鞏固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
(二)優化高中階段教育結構。加強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統籌,合理安排招生計劃。根據常住人口變化、新型城鎮化建設、普職協調發展和學校建設標準、普通高中校額班額規定要求,統籌各類教育資源配置,合理規劃高中階段學校布局,確定學校配置數量、位置、規模。推動普通高中向集中城區辦學,建立閑置學校退出機制,辦好必要的鄉鎮高中,提高辦學效益。優化中等職業學校布局結構,辦好縣域職教中心。積極扶持和依法規范民辦高中發展,加強招生計劃和招生過程管理,規范招生行為。
(三)完善高中階段學校條件保障。根據普通高中國家新課程方案、新課程標準,修訂省級實施辦學基本標準、達標高中評價標準,促進各地重點加強學校教學及輔助用房建設和設施配備,提高學校辦學基礎能力,進一步控制普通高中校額班額,實現標準化辦學,更好適應選課走班等教學管理改革需要。加強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能力督導評估,促進基本辦學條件和實踐教學裝備水平改善提升。
(四)提升高中階段教師專業化水平。完善普通高中教師補充機制,適當增加等級性選考科目教師數,確保教師配備滿足高考綜合改革教育教學需求。加強普通高中教師培訓,提高教師實施新課程、新課標、新教材及適應高考綜合改革能力,打造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隊伍。完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招聘辦法,落實《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2017-2020年)》,深入推進職業院校教師示范培訓,重點加強“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全面提升教師專業素質和實踐教學能力。
(五)加大高中階段教育經費保障。健全以財政投入為主、其他渠道籌措經費為輔的普通高中投入機制。落實公辦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生均撥款制度,完善普通高中學費、生均公用經費動態調整機制,合理分擔辦學成本,保障學校正常運轉。積極推進普通高中債務化解。完善和落實學生資助政策,絕不讓任何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六)持續提升高中階段學校辦學水平。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在堅定理想信念、厚植愛國主義情懷、加強品德修養、增長知識見識、培養奮斗精神、增強綜合素質上下功夫。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推進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完善與高考綜合改革相適應的課程與教學管理制度,培育學生興趣愛好,滿足學生多樣化學習、發展需求,促進學生發展核心素養和學科關鍵能力的提升。優化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結構,提升辦學吸引力,加強技術技能培養和文化基礎教育,實現就業有能力、升學有基礎。
四、主要措施
(一)優化資源配置。各地要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制定實施“十三五”中小學布局規劃的指導意見》(閩教基〔2017〕45號),完善布局規劃,整合布點重復、生源萎縮的公辦高中,新建、遷建、改擴建一批學校,鼓勵適度集中城鎮辦學,對已連續三年無實際招生或連續三年每年實際招生不足100人的普通高中,適時停止安排招生計劃。合理控制普通高中辦學規模,單個校區高中部辦學規模原則上控制在3000人以內,班生額須控制在50人以內。繼續實施教育基礎薄弱縣普通高中建設項目,提高學位供給的有效性。力爭2020年90%公辦普通高中完成達標建設。
推進職業院校聯盟建設,發揮高職院校引領作用,提升中等職業學校辦學水平,引導中等職業學校調整專業結構,形成錯位發展、特色發展新格局。開展中等職業學校分級建設,各設區市規范化及以上等級中等職業學校不少于50%。落實民辦學校土地、稅收、信貸等方面優惠政策和社保政策,支持高中階段民辦學校發展。支持各類辦學主體通過獨資、合資、合作等多種形式舉辦民辦職業教育。支持特殊教育領域加快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高中階段教育,保障殘疾人接受高中階段教育的權利。
(二)健全經費投入機制。嚴格執行省財政廳、教育廳《關于建立公辦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有關事宜的通知》(閩財教〔2016〕42號),適時調整生均公用經費、學費標準,達標高中優先提高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提高當地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設學校的生均公用經費標準。繼續加大普通高中建設投入,優先配置普通教室、功能教室,確保一級達標高中按班級數的1:1.3比例配置教學用房,二三級達標高中按照1:1.2配置教學用房。加強省級統籌,加大對欠發達地區條件薄弱、內涵發展較好的普通高中的傾斜力度,加快解決高中發展不平衡問題。督促地方政府制定普通高中學校債務償還計劃,妥善做好化債工作,不得新增普通高中學校債務。完善政府、行業、企業及其他社會力量依法籌措經費的中等職業教育投入機制。落實《關于建立完善市縣(區)中等職業學校生均撥款制度的指導意見》(閩財教〔2015〕80號),中等職業學校生均財政撥款水平可適當高于當地普通高中。嚴格執行教育費附加用于職業教育比例不低30%的規定,新增財政教育投入向職業教育傾斜。
(三)完善扶困助學政策。完善高中階段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繼續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費政策。落實好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免除學雜費政策,推進高中階段學校殘疾學生免費教育。加大特殊困難群體資助力度。鼓勵企事業單位、社團機構和個人設立獎學金、助學金。
(四)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落實《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閩委發〔2018〕13號)要求,落實城鄉統一的教職工編制標準,適當提高高中師生比。加大教職工編制跨行業統籌配置和跨區域調整力度,省級統籌、市域調劑、以縣為主、動態調配,多渠道補充教師編制不足。無法增編的地區探索實行“人員控制數”管理,實行同崗同待遇,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健全編外聘用教師管理制度,逐步縮小編外聘用教師人數。在現行標準上,普通高中高級教師崗位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暢通教師職業發展通道;已超崗位數的學校,可采取“退二聘一”的方式緩解職稱評聘矛盾。試點對省級示范高中建設學校將中級及以下職稱評聘權下放學校,由學校自主評審、自主評價、按崗聘任。將普通高中教師納入“縣管校聘”改革范圍,盤活縣域教師資源,推進緊缺學科教師“走教”制度,并鼓勵教師多承擔工作量或外聘部分兼職教師,多舉措滿足教育教學需求。分級負責實施普通高中校長教師全員培訓,加大名優骨干教師培養力度并向薄弱地區傾斜。完善校本研修制度,引導教師潛心研究、提升水平。
加大中等職業學校從行業企業招聘人才力度,完善教師與企業工程技術人員、高技能人才雙向聘用機制,推進校企人員互兼互聘。實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加大中等職業學!半p師型”教師培養力度,提高“雙師型”教師比例。技工學校的技術理論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總數應不低于學校教師總數的70%。
(五)促進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完善個性化教育和人才培養體系,引導各地和學校在人文、科技、數理、語言、藝術、體育等若干領域開展特色創建,擴大改革覆蓋面和受益面,探索辦學特色建設運行機制,努力形成學校優質特色發展、區域多樣化發展的高中辦學格局。加強普通高中改革任務驅動,重點培育省級示范性高中建設學校、高中課程改革基地建設學校、優質學科課程建設等改革引領項目,加強國際、國內合作交流,擴大改革視野,力爭在教育教學、教育管理等方面改革取得新突破,一批學校發展成為全國有影響力品牌高中,推進若干所建設國際知名高中。推動優質高中與一般高中、普通初中建立協作關系,支持高校創辦公辦附屬中學,擴大優質教育資源。鼓勵有條件的普通高中與高校聯合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滿足學生多樣化需求。推進達標高中定期復評、動態管理,2020年前完成一輪達標高中復評,適時啟動特色高中建設。
(六)推進中等職業教育與產業融合發展。堅持中等職業教育與產業發展同步規劃、與產業園區同步建設,盤活現有職業教育資源,探索建設省級職業教育園區,鼓勵設區市在工業園區建設分園。推動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與產業緊密對接,建設一批服務產業特色專業群和產教融合專業點。推進行業企業參與專業建設規劃、人才培養方案制定、課程教材開發、實習實訓、考核評價等人才培養各環節。大力推動中等職業學校和有條件的企業聯合開展現代學徒制、企業新型學徒制培養,構建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廠、校企聯合培養機制。
(七)提升高中階段學校教育教學質量。深入實施教育部新修訂的高中課程方案和學科課程標準,推進課堂教學、選課走班、學生發展指導、綜合素質評價等領域的改革,適應高中新課程和高考綜合改革要求。推進國家課程校本化實施,探索實踐學科核心素養及其實現路徑,加快推進學科間、學科內的課程資源整合,注重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深度融合,強化實驗教學、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研學旅行。健全教研組織機構,整合教科研力量,建立基于教學成果的教科研人員準入機制,加大教研教改經費投入,提升課程教學研究與指導能力。強化問題導向、目標激勵的以校為本研訓制度,深化校本作業研究應用。加快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設,以信息技術為載體,大力推進優質教育資源區域、學校間共建共享;推動各地和學校實現普通高中課程安排、教師調度、班級編排、學生管理、綜合素質評價等方面信息化管理。
加強中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管理,強化實踐性教學,提升學生的職業道德、職業素養、技術技能水平和創業能力。加強教學組織建設,建立行業企業深度參與的教學指導機構。建立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制度,不斷完善內部質量保證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完善中等職業學校年度質量報告制度,促進學校內涵發展,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八)深化考試招生改革。全面實施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用好省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平臺。推進中考中招改革,實施高中階段學?荚囌猩浫「母镄路桨,建立基于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錄取機制。依法加強對所有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管理,設區市教育局建立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統一招生平臺,統籌管理公辦、民辦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考試報名、招生錄取等各項工作,并按照普職大體相當的要求,劃定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落實普通高中跨設區市招生管理規定,嚴格控制跨縣域招生或自主招生校數和招生規模。繼續落實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按不低于5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初中校的政策,定向招生名額向農村初中和無選擇生源的城區初中傾斜,確保農村初中和無選擇生源的城區初中有一定比例學生被優質普通高中錄取;完善優質普通高中定向生錄取辦法,合理控制定向生降分幅度并動態調整。進一步完善隨遷子女異地中高考政策。推進普職融通,探索課程互補、學分互認。創造條件支持高中階段學校招收殘疾學生。
五、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黨對教育事業的全面領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各地要高度重視高中階段教育黨建工作,把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強化黨建責任落實作為新時代辦學治校的基本要求和重要舉措認真落實。把鞏固提高高中階段教育發展水平,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教育脫貧攻堅的重要任務,強化政府責任,細化政策措施,確保統籌推進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目標任務落實。設區市高中階段教育提升計劃實施方案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后,于2019年4月底前報省教育廳備案。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地要建立分工協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門要積極研究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加強組織協調、過程指導和督促落實。發展改革部門要把高中階段教育質量提升作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重要內容,支持列入規劃的學校建設。財政部門要健全經費投入機制,加大經費保障力度,支持改善高中階段學校辦學條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推進技工學校發展,并會同教育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完善和落實高中階段學校教師補充、工資待遇等方面的支持政策。省教育督導部門要以縣(市、區)為單位進行高中階段教育質量提升情況督導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建立動態監測和復查機制,跟蹤普及鞏固提升情況。
(三)營造良好氛圍。各地要廣泛宣傳發展高中階段教育的重要意義,深入解讀各項惠民政策措施,動員社會各界關心和支持高中階段教育,引導學生和家長樹立多樣化的成才觀,形成良好的氛圍。要認真總結典型經驗,通過多渠道的宣傳和推廣,為進一步發展高中階段教育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責任編輯:董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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